2023/12/21
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“六税两费”。
“小型微利企业”基本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的“小型微利企业”标准。一些不属于企业所得税“小型微利企业”主体,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等,不能按照“小型微利企业”享受减免政策,但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,依然可按“小规模纳税人”享受政策。
自然人股东撤资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?
企业发生的未取得发票的小额零星支出,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
向您推荐
长按屏幕
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
安徽正淳财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6020614号 免责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