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1/5
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,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(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),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。
一、政策依据:《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安徽省财政厅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社〔2016〕1754号)。
二、办理程序:
1、用人单位申请;
2、人社部门预审;
3、财政部门审批;
4、公示;
5、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。
三、申请材料: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,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,毕业证书复印件,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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