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1/24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(零售)
一、办理部门:区级文化主管部门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申请书;
2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
3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4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5、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。
三、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(批发)
一、办理条件
依据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第七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,具有法人资格;(二)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;(三)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,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;(四)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。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,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属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初审;
2.初审合格后,将初审后的申请材料通过“安徽政务服务网”网上提交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。
三、办理材料
1、《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》;
2、营业执照副本;
3、企业章程;
4、注册资本数额、来源及性质证明(可依据企业章程);
5、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;
6、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;
7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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