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2/19
《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规定,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、为相关公众所知晓,并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
申请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应提交下列材料:
1.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;
2.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;
3.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、续展、转让证明的复印件;
4.商标使用、管理和保护情况;
5.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情况;
6.该商标或者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广告发布情况;
7.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、销售额、纳税额、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省内、国内同行业的排序情况;
8.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的质量情况;
9.该商标所指商品的经营情况和销售区域;
10.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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