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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收资本为零的股权转让

2018/12/18

自然人股权转让一个很重要的环节,就是在工商变更之前,到地税局开具自然人股权转让完税(免税)审核通知单。目前,公司注册资本(资金)实行认缴制,注册资本(资金)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期限缴纳,因此,一般情况下,公司的实收资本(资金)为0。在实收资本(资金)为0的情况下,自然人股权转让完税(免税)审核通知单如何开具呢?

开具自然人股权转让完税(免税)审核通知单,需要备齐如下资料:

1、《合肥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股权转让完税(免税)审核通知单》;

2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3、股东会(或董事会)决议;

4、章程修正案复印件;

5、股权转让协议;

6、转让方、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;

7、股权变更上月和前两年度的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;

8、前三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报;

9、股东未实际投入注册资本,公司实收资本为零的情况说明;

10、《自然人(个人)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》;

11、股权转让诚信保证书;

12、授权委托书。